(樓宇面積面面觀之一)
樓宇價值的代表單位
樓宇面積問題,向來是社會上熱門的話題。近年來,討論文章已屢見不鮮,但總難有定論,不久之前,又傳出有人買了居屋,與原先所理解的面積,差別甚大,這老問題,重現報章之上,加以在短期內,立法會將討論“樓宇面積條例草案”,此事再引起社會關注,是必然的事。
一間樓宇的價值,固然關乎它的面積。但是樓宇的地點、交通、環境、坐向、高低、建築材料、內部裝修、附帶設施、管理質素、四週景物、甚至樓宇的名氣等等,都是有關的因素。買賣雙方,也都肯定了解這一切,並一定計算了這些因素才訂立樓價。但因所有因素,既互有牽連,又不能個別量化,所以最終的樓價,只能選擇其中最主要的因素,作為標價的單位。當然的選擇,自是“面積”,因而大家便習慣說某某樓宇,尺價若干等。且看樓宇的尺價,每每差異很大,在半山區與在偏遠地方的,相距可達五六倍之多。而這倍數當然超乎實際建築成本的差價比例。所以如此,是可見此尺價,實己包括上述所有的因素在內,殊非只是反映面積而矣。所以樓宇的價值,其實是揉合了多項因素而訂定,只不過因為面積是最主要而又易於量化,才被選為“樓宇價值的代表單位”。若使這些因素能夠擬人化的話,則“面積”既被選為代表,一定承受著最大的壓力,很可能抱怨為何一切爭拗都集中於它身上。
這個採用代表單位的現象,且稱之為“代價單位”,同樣見於其他事物。例如肉類、蔬菜等,通通是以斤計值。其品質的高下,自會由同一重量單位的不同價格來反映。電線以長度論值,燈泡以光度論值,鮮花以枝數論值等,都源自同一道理。每項貨品,都各有它的“代值單位”,方便訂價,議值和交易。但當然不等於說買肉可以不計鮮美,燈泡不計耐用,鮮花不論品種等。
梁守肫
16-02-2000
版權所有© 2002 梁守肫土地測量顧問有限公司